政策修订背景 - 现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制定于2007年,已实施18年,部分条款难以满足风险防范、转型发展和有效监管需求 [1] - 修订旨在加强资管新规、信托业务三分类通知等新制度的衔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 - 修订围绕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调整业务范围并明确经营原则、股东责任、公司治理等核心要求 [1] 核心修订内容 - 监管升级:穿透式监管更严格,监管范围扩大至股东和高管,体现"零容忍"态度 [2] - 资本门槛提高:注册资本要求提升,股东责任和义务显著强化 [2] - 业务规范化:明确信托业务分类(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禁止资金池和通道业务 [2][4] - 风险防控: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新增恢复和处置计划 [2] - 透明度提升:引入信托登记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外部审计要求 [2] 业务范围调整 - 信托业务调整为3类: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原5项合并) [4] - 资产负债业务新增:向股东及关联方借款、定向发债,取消对外担保业务 [4] - 其他业务新增:代销、投顾、托管等资产管理产品技术服务,调整证券承销为直接融资工具服务 [4] - 取消4项非主业业务:投资基金发起、代保管、资信调查、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 [4] 公司治理强化 - 设立独立董事牵头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专门委员会" [5] - 要求股东定期评估,员工和审计机构可实名举报股东违规行为 [6] - 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及信托文化建设 [5] - 明确"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公司治理目标 [6] 高风险机构处置机制 - 提升恢复和处置计划操作性:允许向股东借款/发债,强化股东分红回拨要求 [7] - 明确信托业保障基金参与风险处置的职能 [7] - 监管机构有权撤销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信托公司 [7] - 行业现状:信托牌照从68张减至67张(新华信托破产),新时代信托等高风险机构前景存疑 [7]
强监管再升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迎来大修
中国经营报·2025-04-12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