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新突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北京辖内信托公司进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标注 [1] - 股权信托定义为委托人将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由信托机构以受托人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股权 [1] - 股权信托财产登记指委托人将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变更或设立登记并对信托财产权利进行公示 [1] 股权信托财产登记适用范围与流程 - 登记适用于北京辖内信托机构以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立的股权信托 [2] - 办理流程分为三步:信托产品预登记、签订信托文件、办理股权变更或设立登记 [2] - 股权变更或设立登记需提交法定申请材料、信托文件和中信登出具的证明文件,登记机关将在营业执照标注信托产品信息 [2]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背景与进展 - 信托财产登记是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此前因缺乏配套登记机制导致信托财产权属模糊 [3] - 2023年11月国务院提出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登记机制 [4] - 2025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非资金信托财产登记落地 [4] 北京市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进展 - 2024年12月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下发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行通知 [5] - 2025年3月中信登向北京辖内信托机构提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服务 [6] - 2025年4月国投泰康信托和外贸信托完成"双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标志政策从制度设计迈向实践落地 [6]
独家|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再迎重磅利好 北京启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
中国经营报·2025-04-13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