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 - 董事会于2025年4月10日至11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全部到会[3][4] - 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 - 回购方案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7] 回购方案核心要素 - 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8] - 回购资金总额1.5-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1][25][26] - 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为董事会决议前30日均价的150%[12][24]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12][19] 回购股份用途与规模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6个月内未使用部分将注销[10][17] - 按上限测算可回购约909万股(占总股本1%),下限测算约682万股(占0.8%)[21] - 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0.65%,占净资产1.77%,占货币资金1.59%[27] 股权结构影响 -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地位不变[16][27] - 若实施资本运作将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与数量[23][24] - 注销未使用股份时将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30] 实施安排与授权 - 管理层获授权全权办理回购事宜,包括方案调整、账户设立等[31] - 明确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包括重大事项披露窗口期等[20] - 停牌超10交易日将顺延实施期限[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