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态产品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有助于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中国环境报·2025-04-14 08:10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探索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地方 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重要的融资工具,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将生态 产品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既是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的重要路径,也是创新绿色金融模 式的重要尝试。 纳入专项债券融资的政策与实践基础已成熟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用于特定公益性项目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具有明确的用途、 还款来源和期限,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与一般债券相比,专项债券具有针对性 强、资金使用效率高、规模大等特点。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专项债券支 持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只要不在禁止类项目清单内,就可以申请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的核心要求是项目具备稳定的现金流偿还能力。而生态产品项目兼具生态效益与潜在经济收 益,与专项债券的公益性定位高度契合。笔者认为,专项债券适配的生态产品项目类型包括:一是直接 收益型项目,如生态旅游开发、林下经济产业链建设,通过门票收入、特许经营等方式形成收益;二是 权益交易型项目,如碳汇交易、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