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决定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原因是交易各方对相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且终止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 资产重组相关情况 -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51%股权、山西弘弛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山西苏扬鼎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汾西正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姚俊良、高反娥、姚俊杰、姚俊花、姚三俊、姚四俊、姚俊卿,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2] - 终止本次资产重组是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需承担违约责任情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无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 过往融资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 经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29,778,915股新股,实际发行196,124,996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8,299,977.60元 [3] -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8,888,099.84元(不含税金额),另扣减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220,872.64元(含已付保荐机构保荐及承销费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6,191,005.12元 [3]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 经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3,590,000,000元 [4] -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另扣减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 [4]
美锦能源终止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买3家煤矿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