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已实施18年的监管框架全面修订完善,体现政策导向前瞻性与系统性,促使行业回归本源,迈向专业化、精细化高质量发展之路 [1] 回归行业本源定位 - 现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实施18年,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暴露出业务偏离本源等问题,与新制度衔接不足,需修订完善 [2] - 《办法》共八章77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聚焦主责主业回归本源、强化公司治理、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重点业务环节、强化信托监管要求明确风险处置机制 [2] - 《办法》修订基于金融市场发展现实需要,考虑金融科技发展等新形势及防控系统性风险新要求 [2] - 《办法》出台是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重要举措,为行业构建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绘制路线图,助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促进行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2] - 《办法》是信托业“1+N”制度体系核心制度安排,明确公司主责主业,尊重公司市场化经营主体地位,规范引导公司展业 [3] - 《办法》修订有助于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推动行业回归本源、配置资源到实体经济,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行业和金融体系稳定 [3] 推动行业“两转变” - 《办法》调整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业务、资产负债业务和其他业务,体现业务方向“三分类”和行业思路“两转变” [4] - 《办法》对信托业务系统性重构,明确划分为三类,突出受托服务本质,鼓励发展服务信托业务,取消四项中间业务,助公司聚焦主业 [5] - 《办法》实现行业思路从“规模导向”向“质量导向”、从“粗放发展”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促使行业回归本源 [5] - 《办法》提到公司开展业务应加强适当性管理,为委托人提供适配服务,对资产服务信托重要,但适用标准待明确 [5] - 《办法》“收放并举”,支持公司用科技提升服务效率,鼓励开展创新业务,防范风险并指明转型升级方向 [5] - 《办法》兼顾各类业务规定,为公司展业和提供多元受托服务开辟空间,但要与风险管控和承担能力匹配,实现有边界自由和有底线创新 [6] - 《办法》对业务范围的调整推动行业从同质化竞争转向差异化发展,短期公司面临业务结构调整压力,长期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6] - 针对公司后续展业,建议优化资产布局、丰富产品服务体系支持新质生产力,根据自身特点打造信托特色,发挥信托功能优势打造排他性竞争优势 [6]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18年来首次大修 绘制行业高质量发展路线图
证券日报·2025-04-16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