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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ST海越被罚超过1200万元
财经网·2025-04-17 09:51

海越能源行政处罚 - 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被浙江证监局处罚 [1][2] - 2022年半年报因会计处理错误导致虚假记载,涉及收入确认方式不当 [2] - 公司申辩称会计准则理解偏差导致错误,业务真实且已整改,但未被采纳 [2] - 处罚结果:公司被罚600万元,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被罚300万元,董事长王彬被罚250万元,副董事长曾佳被罚80万元,合计1230万元 [3] 建艺集团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与恒大子公司3906万元"以房抵债"交易被深圳证监局处罚,交易金额占2021年净资产的27% [4] - 违规事项于2023年8月自查后补充披露 [4] - 处罚结果:公司被罚150万元,董事长唐亮被罚60万元,总经理张有文被罚40万元,董秘林振栋被罚30万元 [5] 华设集团董事短线交易 - 公司董事刘鹏因在2024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短线交易"华设转债"被江苏证监局处罚,累计卖出7.3万张(882万元)、买入3.7万张(456万元) [6] - 处罚结果:刘鹏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