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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04-18 17:0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8号》,规范两方面内容,自印发日施行,允许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 变更前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 [2] - 变更后会计政策:按《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相关规定,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财政部颁布规定执行 [3] - 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中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明确其余投资性房地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执行;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支出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原记入“销售费用”科目调整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 [4]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