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 - 提升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 强化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全流程管理 健全招募选任 岗位培训 行为管控 激励约束等制度体系 [1] - 引导保险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 优化人员管理机制 逐步构建支持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 晋升体系和佣金薪酬激励制度 [1] - 鼓励保险公司创新销售人员管理体制 支持公司员工依法自愿转换为保险销售顾问 在取得资质后销售本公司产品 发掘个人营销渠道新动能 [1] - 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 建立以业务品质 服务质量为导向的佣金激励设计和递延发放机制 引导销售人员长期留存 对不同类型销售人员建立平衡合理的激励分配机制 [1] 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 - 全面强化渠道管理 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明确公司在个人营销体制规划 实施及销售人员队伍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深化执行“报行合一” 加强费用预算管控 做到精算假设费用 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统一 [2] - 强化风险监测 预警和干预 建立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建立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 [2] - 进一步从严监管 监管部门依法严格监管 加强法人监管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强化行为监管 防范销售误导和套利风险 对违规机构和个人严肃查处追责 [2] - 统一监管要求 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保险经纪人等参照执行 确保对各渠道保险销售人员的监管要求一致 [2] 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 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分类和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 实现销售人员分级 产品分类 差异授权 [3] -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管理和运用机制 各保险公司做好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及管理 规范销售人员在市场主体间的合理有序流动 [3] - 推动支持为保险销售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办理居住证等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 提升销售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3]
金融监管总局:支持保险业协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分类和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
北京商报·2025-04-18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