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身险营销体制改革重磅落地!行业不止向“专业”看齐
北京商报·2025-04-18 20:42

文章核心观点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旨在通过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三大方面,推动人身保险公司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强化销售人员管理,提升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从而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并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1][3][12] 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 - 提升销售人员专业化水平:要求险企强化对销售人员的全流程管理,健全招募选任、岗位培训、行为管控、激励约束等制度体系[5] - 引导销售人员职业化发展:鼓励险企优化代理制销售顾问管理机制,构建支持其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晋升体系和佣金薪酬激励制度[5] - 创新销售人员管理体制:支持险企员工在依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协商探索转换为员工制或代理制保险销售顾问,以扩大销售队伍并提升专业信任度[5] - 员工转岗的意义:有助于从公司内部挖掘专业人才,为员工开辟职业发展新路径,提升其对公司的认同感和长期服务能力,同时可弥补代理人队伍锐减的影响[5][6] 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 - 明确险企管理责任:要求险企深化执行“报行合一”,加强费用预算管控,做到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统一[7] - 改革佣金薪酬体系:要求佣金激励设计与产品设计、费用结构相契合,与业务品质、服务质量相匹配,并建立递延发放机制[7] - 设定佣金发放时限:对于缴费期5年(含)至10年的保单,佣金发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对于缴费期10年及以上的保单,佣金发放时间不得少于5年[7] - 建立佣金追索扣回机制:要求险企建立因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导致经济损失的佣金薪酬追索扣回机制,以防范操作风险[1][7] - 强化监管与问责: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格监管,对违反监管要求的机构和个人严肃查处追责,并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等参照执行[1][8] 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 建立销售分级与产品分类体系: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人身保险产品分类和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实现销售人员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9] - 健全诚信信息管理机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管理和运用机制,各险企做好信息登记管理,规范销售人员有序流动[9] - 提升职业认同与福利保障:推动支持为保险销售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以提升其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1][9] - 建立中国特色荣誉评价体系: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评价体系,以替代过度侧重业绩的国外商业奖项,彰显发展道路自信[9][10] 改革背景与目标 - 改革背景:个人代理渠道自1992年引入后成为行业增长主要动力,但当前传统营销体制激励约束不足、代理人专业化程度不高、职业归属感不强、险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无法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11][12] - 改革目的与路径:目的是提升保险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信任;路径是通过加强培训与职业发展,从“不能做什么”更多转向“鼓励做什么”,并加强科技投入、数据治理和产品创新[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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