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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04-19 06:05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 - 公司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为6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7日全额到账,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1] - 公司此前于2023年5月31日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有效期2年,由五家银行联席主承销 [1]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计划 -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融资,债券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可一次或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48][49] - 本次债券可交换为广发证券A股股票,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广发证券总股本的3%,与公司此前股东会批准的资产处置计划合并计算 [48] - 债券为固定利率,按面值平价发行(每张100元),采取网下发行方式面向不超过200名专业机构投资者 [50][51][52]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并设立专项账户管理 [57] 债券条款设计 - 初始换股价格将不低于广发证券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及前20个交易日均价 [55] - 债券设定股票质押担保,以广发证券A股股票作为担保财产 [56] - 债券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53] -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债券挂牌转让,并制定了包括赎回回售机制、换股价格调整等灵活条款 [59][60] 公司治理与授权安排 - 董事会全票通过债券发行相关议案,并拟提交2025年5月6日临时股东会审议 [41][42]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债券发行具体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条款、聘请中介机构、资金使用安排等 [62][63][64]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出具后24个月止 [61][66] 行业动态与合规性 - 公司自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46] - 发行方案严格遵循《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及信息披露要求 [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