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证监局基于2024年12月对ST证通的现场检查情况,要求公司就香河县九圣寺项目和永兴一中南校区PPP项目相关事项进行公开说明,并要求年审会计师、律师核查发表意见,公司需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分组1:香河县九圣寺项目情况 - 2017年10月起公司承接中新国控的九圣寺项目,累计确认收入2.05亿元、结转成本1.41亿元,2021年9月中新国控将项目合同权利义务及应付公司19,851.41万元债务转让给香河孝慈 [1] - 中新国控2017 - 2020年支付的项目回款2,779.74万元最终来源于公司及关联方,需梳理资金往来情况并说明款项作为回款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虚构应收账款收回等情形 [2] - 香河孝慈曾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高管深度参与其设立等,账户网银由公司员工操作,关联方为其回款提供资金支持,需梳理关联关系并按要求认定披露,说明项目转让交易原因、商业合理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 [2] 分组2:永兴一中南校区PPP项目情况 - 2018年起公司参与永兴一中项目施工建设,累计确认收入3.28亿元、结转成本2.62亿元,2021 - 2022年分别以9,125万元、6,660万元收购龙王岭公司39%、29%股权 [3] - 公司关联方胡艳平通过代持等持有龙王岭公司股权并主导项目,需梳理龙王岭公司成立情况及公司与相关方关联关系,说明参与项目及收购股权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 [3] - 公司向湖南德泽分包部分项目工程,2018 - 2021年累计支付18,523.94万元,仅结算7,745.84万元,需梳理与湖南德泽项目情况,结合关联关系认定披露,说明往来商业实质、会计处理合规性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等情形 [4][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