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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港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91,35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30%至3.00% [2] - 可转债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后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15元,2023年6月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4]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18元,2024年5月8日起转股价格进一步调整为8.85元/股 [4]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条件 - 修正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可转债持有人回避表决 [5] - 修正后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与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较高者 [6] - 自2025年4月7日至4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7.52元(8.85元的85%),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再有5个交易日满足条件将触发修正条款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