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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罚款718万元

行政处罚事件 - 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7175元[1][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四项,涉及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及未经审查发布广告[2]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市监福处罚〔2025〕南园4号[2] 公司财务及经营数据 - 深圳爱尔眼科医院2023年营业收入为296亿元,净利润为584959万元[3] - 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总资产26616516138元,净资产12651783337元[4] - 母公司爱尔眼科(300015SZ)直接持有深圳爱尔眼科医院91%股权[3][4] 子公司业务结构 - 深圳爱尔眼科医院主营业务为眼科医疗及医学验光配镜,与集团其他子公司业务模式一致[3][4] - 集团旗下武汉爱尔眼科医院2023年营收最高达63699379510元,净利润182930231元[4] - 长沙、成都、辽宁等地区子公司净利润均超1亿元,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净利润规模在集团内处于中游水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