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烧烤火锅店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北京启动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北京商报·2025-04-21 15:56
专项整治行动概述 - 北京市启动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肉制品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 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1] 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要点 - 严禁餐饮服务环节(烧烤店 火锅店 大排档等)采购来源不明 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走私冻肉 [1] - 严禁餐饮服务环节采购 制售假冒牛 羊 驴等肉制品 [1] - 严禁餐饮服务环节非法使用亚硝酸盐 超范围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 生产加工及经营环节监管要点 - 严禁生产 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 农兽药残留超标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 [2] - 严禁收购 贮存 销售 加工病死 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 [2] - 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 以次充好 例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 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 使用未切除“三腺” 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 [2] - 严禁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 - 严禁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 卤味等肉制品 [2] - 严禁加工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 [2] 网络销售与宣传监管要点 - 严禁在网络交易平台或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 [2] - 严禁销售“三无”“山寨”等假冒伪劣肉制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