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中国环境报·2025-04-22 09:50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 辽源市划定61个环境管控单元,涵盖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 [1] - 优先保护单元数量为31个,占行政面积比例为44.83%,严格限制大规模开发并开展生态修复 [1] - 重点管控单元数量为26个,占行政面积比例为20.61%,重点强化污染排放管控和风险防控 [1] - 一般管控单元数量为4个,占行政面积比例为34.56%,执行基本生态保护要求 [1] 差异化管控原则与措施 - 管控原则包括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区施策、差别准入和统筹实施、动态管理 [1] - 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2] - 优先保护单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 [2] - 重点管控单元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 [2] 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 建立“1+2+61”三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 - “1”代表辽源市总体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1] - “2”代表辽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1] - “61”代表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1] - 管控维度包括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