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390,912.60元(含税)[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2]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 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117,424.41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70,386.01元,扣除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85,579,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3,292,273.71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4,260,312.11元[5] -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592,543.29元[5] - 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可供利润分配的金额,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592,543.29元[5] 现金分红方案 - 公司拟以2024年末的总股本130,178,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390,912.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一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48,452,459.7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9]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10]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10] 决策程序意见 -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11] -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3] 其他说明 -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14]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1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