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磊:提振消费要让大家有“存在感”和“价值感”
中国经营报·2025-04-25 07:12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增收、减负等方式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应对外部环境挑战并稳固经济发展[1] 消费行为的心理需求层次分析 - 消费行为受个体心理因素影响,可借助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理解,该理论将需求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五个层次[1] - 安全感需求(生理与安全需要):带来稳定但有限的消费,是必须被满足的基础消费,不易受大环境影响,在不利情况下甚至可能加剧(如抢购生活物资)[2] - 存在感需求(爱与归属、尊重需要):对消费提振起到中流砥柱作用,但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当安全感受威胁时,人们倾向于“存钱”而非消费以刷“存在感”[2] - 价值感需求(自我实现需要):是消费提振的风向标和催化剂,与创业、投资行为高度相关,体现为地区“招商引资”成果,能带动就业和形成聚焦效应[3] - 提振消费的最终落子在“价值感”上,但“存在感”层面的需求在短期内对消费提振更为重要且见效更快[4] 不同需求层次下的消费实例 - 餐饮消费:仅为满足基本饱腹(安全感)时,消费额相对稳定有限;为满足社交归属感时,消费金额会显著提高,并伴随炫耀性消费行为(如拍照发朋友圈)[4][5] - 手机消费:购买功能简单的“老人机”主要满足安全联系家人的安全感需求;而购买苹果新款或华为三折叠手机则更多是为了满足归属感和价值感[5] 提振消费的关键障碍与干预建议 - 部分人群因安全感受直接威胁或伤害,无力进行更高层次的消费,需依靠救助、就业、医保等支持[6] - 另一关键障碍是部分具有消费能力的人群因近年大环境影响,陷入类似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状态,变得不敢消费[6] - 干预建议一:避免对大众过度宣传和呼吁“提振消费”,以免对不敢花钱的群体造成“二次创伤”,加剧其恐惧[7] - 干预建议二:挖掘和传播大环境不断利好的真实案例,通过积极信息提升人们的心理资本,促进其自愈,当安全感不再受威胁,对存在感和价值感的追求会自动生发[8] - 干预建议三:提振消费需有准备地等待,避免拔苗助长,应坚持长期培育[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