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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为名的权力“变现”!宁夏银行丽景支行原行长受贿513万元获刑七年
新浪财经·2025-04-27 19:02

文章核心观点 宁夏银行丽景支行原行长王红彦利用职务便利受贿513.2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案件暴露出银行内控体系缺陷,警示金融系统从业人员严守职业底线;同时宁夏银行原行长赵其宏也因受贿被判刑,其任期内宁夏银行业绩逆周期下滑 [1][4][6] 王红彦案件情况 - 王红彦1970年12月出生,2011 - 2019年先后担任宁夏银行丽景支行副行长、行长,分管信贷审批等核心业务,2024年3月7日被立案调查并留置,8月13日被刑事拘留,8月21日被执行逮捕,9月30日被提起公诉 [2] - 王红彦利用职务便利为五家企业提供帮助,通过直接收受现金和高息借贷两种方式非法敛财,2012 - 2016年收受现金15万元,2012 - 2018年以本人及丈夫名义向四家关联企业“出借”资金收取“利息”498.28万元 [3] - 庭审中辩护人主张王红彦不构成受贿罪应适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受贿金额应按正常贷款利率扣除利息,法院驳回该主张,认定王红彦构成受贿罪,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七年,罚金50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4] 案件反映的银行问题 - 王红彦通过“高息借贷”掩盖受贿行为,暴露出银行内控体系系统性缺陷,其任职期间丽景支行贷款审批流程形同虚设,一人掌控全流程,缺乏有效制衡机制 [6] 赵其宏案件情况 - 2025年1月26日,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7] 宁夏银行业绩情况 - 2013 - 2018年赵其宏履职宁夏银行行长期间,国内银行业处于业务扩张黄金周期,2011 - 2016年全国城商行总资产年均复合增长23.1%,2016 - 2018年城商行、农商行总资产年均复合增长为9.7%、7.6%,而宁夏银行却呈现“逆势下行” [7][8] - 宁夏银行营业收入从2014年的36.95亿元降至2018年的35.87亿元,2024年末只有32.27亿元;归母净利润从2014年的13.90亿元降至2018年的5.75亿元,2024年末只有6.38亿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