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监管严禁开发5年期以下产品,万能险整改倒计时
华夏时报·2025-04-28 16:19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万能险产品设计范围仅限于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其他产品不得设计为万能型 [1][3] - 万能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不符合要求的存量业务给予一年过渡期至2026年4月30日完成整改 [1][5] - 保险公司可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期满后可合理调整利率,但需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 [4] 监管政策背景与目的 - 当前低利率环境下,国有大行5年期定存利率降至1.55%,10年期国债利率降至1.67%,5年期以上LPR为3.6%,民营银行也下调存款利率 [2] - 监管旨在防范万能险利差损风险,避免系统性风险,同时防止销售误导和强化保险保障功能 [1][3] - 央行报告指出人身险公司面临资产收益难以覆盖负债成本的压力,建议下调分红险和万能险演示利率上限 [2] 产品形态与市场影响 - 新规禁止健康险公司开发护理型万能产品,不符合新规的产品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4] - 市场上在售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上限均为1.5%,新产品从2025年5月1日起按新规开发 [4] - 短期内可能利好存量万能险销售,同时有利于分红险发展,因分红险保底预定利率高于万能险 [6] 保险期限与业务调整 - 新规重申万能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可通过设定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等延长保单存续期限 [5] - 保险公司需停售5年期以下短期万能险产品,可能面临客户流失和业务结构调整压力 [5] - 建议保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强销售管理和资产配置以应对挑战 [5] 账户管理与资金运用 - 新规强化万能险账户全流程管理,包括设立、存续期间检视和注销机制 [6] - 要求保险公司根据真实投资情况合理确定结算利率,建立平滑机制并规范特别储备使用 [6] - 严格控制万能险资金运用集中度,如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