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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宋毅:新业态保险纠纷中,平台企业转嫁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形突出
每日经济新闻·2025-04-29 10:27

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现状 - 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性保障工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存在保险产品覆盖范围有限、产品与需求匹配度较低、责任主体模糊、理赔纠纷多发、协同治理效能不足等问题 [1] -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在2亿人左右,占全国就业人员的27%,占城镇就业人员的43%左右 [3] - 新业态劳动者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险覆盖不足等现实问题 [3] 保险纠纷案件数据 -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保险纠纷二审案件1796件,标的总额超过21.88亿元 [3] - 涉及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占比15.92% [3] - 占比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33.5%)、雇主责任险纠纷(25.2%)、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1%) [3] 平台企业问题 - 平台企业利用交易结构嵌套转嫁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形突出 [4] - 部分平台将劳动者投保特定保险机构的特定保险产品与劳动者开单营业强行捆绑,保费通常从劳动者收入中扣除 [6] - 存在部分劳动者已自行购买保险后,仍有部分平台强制扣费投保,导致重复投保且后续理赔受阻 [6] 第三方用人单位问题 - 部分第三方用人单位与平台企业推诿责任,对劳动者保险权益保障的落实缺乏积极性 [7] - 一些第三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参与商业保险项目时,选择保障范围窄、赔付额度低的保险产品 [7] - 以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方式替代缴纳社保等,使得劳动者无法获得充分的权益保障 [7] 保险机构问题 - 保险产品多基于传统劳动关系设计,对灵活就业场景的适配性不足 [8] - 个别保险机构在备案保险条款之外,另行增设用以免除或减轻保险责任的条款 [8] - 存在"宽进严出"现象,形式化核保、模糊核保,发生保险事故后以各种理由拒赔 [8] 劳动者自身问题 - 新业态劳动者普遍存在保险认知不足、维权能力较弱的问题 [7] - 对保险认知不足,更关注订单数量和收入,忽视自身安全风险 [7] - 对于险种、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流程等了解不足,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无法及时有效地理赔 [7] 解决方案与建议 - 行业协会应强化在保险条款设置与完善、保险费率厘定方面的数据支持 [10] - 组建新业态保险纠纷专业合议庭,成立保险业专业政策调研团队 [11] - 创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引入行业专家探索专家调解制度 [11] - 示范判决作出后,90%以上的同类纠纷在诉讼外和一审阶段得以化解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