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沙区:非户籍人士购房可申请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
南方都市报·2025-04-29 15:00

南沙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新政 - 非户籍人士购房可申请区属公办学位 需满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自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拥有100%产权份额 [2] - 祖父母购房亦可申请学位 需满足祖父母拥有100%产权份额且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满三年 同时父母及子女在本市无房产 [2] - 政策为一线城市中率先落地"买房送学位"的举措之一 [3] 港澳子弟班招生计划 - 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港澳新生 名额不超过45人 [3]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招收初中一年级港澳新生 名额不超过50人 [3] - 南沙第一中学新增初一年级港澳子弟班 招生名额不超过50人 [3] 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招生规则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等9所省市属学校初中招生 按51%就近入学与49%资源共享比例分配 [3] - 招生对象限定为具有南沙区户籍及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