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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拟不超3亿定增 向控股股东不超7亿定增到期失效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将根据需求制定融资计划,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4]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情况 -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1] - 2023年4月8日和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发行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 - 2024年2月23日和3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议案,延长至2025年4月24日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发行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2]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18,412,698股,发行价格为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581.59万元,扣除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3] - 发行对象为新里程集团,其以现金认购全部股票,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 - 发行完成后,新里程集团将持有1,044,340,021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8.78%,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里程集团,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变 [3]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议案 [4] - 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 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4]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有6个月或18个月的限售期 [4] - 发行决议有效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