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
中国基金报·2025-04-30 22:10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1] - 原2016年版《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4]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新增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两个章节 较2016年版共计七章58条[4][5] - 延续现行监管基本原则 未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条件程序作出重大调整[1][6] - 与外商投资领域法规制度有效衔接 坚持同类机构同等标准[1][5] 运营管理章节要求 - 明确清算业务规则成员机构约束风险管理框架外包业务管理等展业要求[5] - 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治理结构标准体系成员机构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等基本要求[6] 监督管理机制 - 明确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督管理职责 提出重大事项报告和业务报告要求[5] - 健全监管机制确保银行卡清算机构监管有章可循 维护市场秩序[6] 行政许可优化 - 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变更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要求[5] - 简化部分申请材料证明文件 推动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流程规范[5] 政策实施目标 - 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保障市场各方合法权益[6] - 提升银行卡清算机构合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6][7] - 促进我国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以开放促发展提升清算服务水平[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