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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赔偿,港口安责险试点收效
第一财经·2025-05-01 13:21

行业背景与政策推动 - 交通运输行业被列为国家八大高危行业之一,是安全生产责任险重点实施领域[1] - 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9月实施,强制要求高危行业投保安责险[2] - 2023年3月七部委联合修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制度[2] 试点创新与产品设计 - "甬港安"为全国首创港口专属安责险产品,覆盖客运/危货/普货3大类企业并细分为9个子项[4] - 创新引入"港口安全码"作为保费因子,安全信用等级越高保费越低[4] - 保障升级:单人死亡赔偿限额从50万提升至100万,累计赔偿限额从1500万增至6000万[4] - 建立快赔预付机制,覆盖第三者伤亡险及外包人员保障[4] 试点成效数据 - 宁波149家港口企业中危货企业58家、客运企业6家,规模居全国前列[3] - 截至2023年12月参保企业超70家,危货/客运企业参保率近100%,覆盖1.8万从业人员[5] - 总保费突破1200万元,实现危货/客运企业应保尽保[5] - 2024年隐患整改闭环率达100%,企业安全服务好评率100%[6] 技术支持与制度创新 - 编制全国首份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标准[5] - 开发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全流程闭环管理,集成政府/保险/企业数据[5] - 推行"一企一案"定制化服务,专家团队上门排查隐患[6] 未来推广建议 - 需加快培养专业化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人才队伍[7] - 建议建立行业技术服务机构"蓄水池"以支撑全国推广[7] - 目标构建"保险兜底+技术防控+企业主动管理"三位一体安全格局[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