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和保证规范化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于2025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本次制度修订主要针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募集资金等重点事项,在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进行系统修订,以优化相关内控流程与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建立从募投项目合同专有审批、募集资金使用专有审批到专项审计的全过程重点内控机制 [2] - 制度确保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和合同签署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细化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和具体审批流程,完善各部门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权限 [2]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提高审计部独立性,增加专职审计人员人数以提高审计力量与水平 [2] - 制度扩大审计部职权,突出对募集资金等关键事项的过程检查与专项审计,并全面加强对各类财务报告的审计职责 [2]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新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将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纳入管理范畴 [2] - 制度明确审计部在财务报告披露前进行独立审计,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机构出具报告前及聘请审计机构中的职权 [2] 制度修订审批进展 - 上述拟修订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已于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