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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规: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搜狐财经·2025-05-07 17:3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具体举措,旨在构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的资本市场生态 [1] - 改革核心是"以投资者为本",优化基金运营模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权益投资能力,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 [1] 收费模式改革 - 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根据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费率 [3] - 持有期间产品业绩符合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3] - 要求头部机构在未来一年内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 [3] 利益绑定机制 - 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等经营性指标的考核权重 [4] - 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涵盖基金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包括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等 [4] - 基金公司高管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基金经理考核中基金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 [4] - 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业绩低于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显著超越基准的可适度提高绩效薪酬 [4] 权益投资扩容 - 优化权益类基金注册安排,推出更多场内外指数基金和中低波动含权型产品 [5] - 股票ETF注册周期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中低波动含权型产品注册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 [6] - 强化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力,对基金投资业绩全面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 [6] 监管执法强化 - 完善监管制度,丰富执法手段,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从严打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7] - 严把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准入关,加强股东资质审核,穿透核查入股主体股权结构、出资来源 [7] - 提高托管机构准入门槛,完善高管任职管理制度,将违法违规高管纳入诚信档案并适用禁业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