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提升行业稳定性与服务能力,重点发展权益类基金 [1] - 方案涉及25条改革措施,覆盖基金运营模式优化、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权益类基金发展、风险底线严守、监管执法强化等六方面,推动行业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 [2] - 改革需20余件配套法规细化落地,证监会已制定落实时间表,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1][9] 优化基金运营模式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作用,将其作为基金投资的"锚"(明晰投资风格、约束行为)和"尺"(衡量跑赢市场表现),解决权益类基金风格漂移问题 [3] - 将出台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并建立基准库,明确设定、修改、披露及纠偏机制,存量产品将逐步调整 [4] - 在考核评价中强化基准对比结果运用,基金公司业绩考核、监管分类评价等将重点关注产品业绩偏离基准情况 [4] 浮动管理费率机制 - 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业绩低于基准须少收管理费,显著超越可升档费率 [5] - 实施采取新老划断,头部机构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60%需采用浮动费率,中小及外资机构可参与,20余家公募已准备申报新产品 [6] 考核与薪酬改革 - 基金公司高管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基金经理考核中产品业绩权重不低于80%,降低规模、收入等指标权重 [7] - 业绩连续三年低于基准超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须明显下降,显著超越基准的可适度提高 [7] - 提高高管及基金经理跟投比例(现行20%-30%基础上进一步上调),延长跟投锁定期 [7] 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 支持中小基金公司特色化发展,制定示范方案,推动降本增效(如降低信息技术租赁费)及市场化并购重组 [8] - 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提升投资者服务能力,协调权益类与固收类基金发展 [8] 实施路径 - 改革区分存量与增量产品,分阶段推进,给予行业充分调适时间,后续将评估落实情况并优化 [9]
公募业重大改革!多方位详解来了
证券时报·2025-05-0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