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注业绩比较基准锚定作用 创新浮动费率产品有望落地
中国证券报·2025-05-08 04:41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 -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 [1] - 首批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创新浮动费率产品有望面世,超20家基金公司即将上报相关产品 [1][2] - 新机制将打破"旱涝保收"的固定费率模式,将基金管理人激励与投资者回报深度绑定 [1] 创新浮动费率产品设计 - 管理费由"基础管理费+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构成,计费方式取决于年化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及持有时间 [2] - 与以往产品不同,新机制将根据不同投资者持有不同基金份额的实际收益情况差异化收取管理费 [2] - 业绩比较基准作为锚定,超越基准时管理费上升,未达基准时管理费或大幅减少,改变基金公司盈利逻辑 [2] 监管政策导向 - 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必须少收管理费 [3] - 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将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 [3] - 头部公募机构未来一年内发行的主动权益产品中浮动费率机制产品占比不低于60% [3] 信息披露要求 - 修订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信息披露模板,强化业绩表现及管理费分档收取的信息披露 [4] - 综合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投资者盈亏情况、产品综合费率水平等信息 [4] 浮动费率机制发展历程 - 2019年底推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浮动费率产品,对年化收益率超过8%的部分按20%提取业绩报酬 [5] - 2023年8月获批20只浮动费率产品,分为与规模、持有时间、业绩挂钩三类 [5][6] - 截至5月6日,大部分产品实现正收益,部分产品回报率超过28%-4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