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 万安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面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1] - 万安集团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 有效期12个月 将根据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分期发行或不发行 [1] - 截至2025年4月30日 万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9,980,700股 占总股本42.38% 发行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2]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回购方案 拟使用2,000万至4,000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 回购期限12个月 [4] - 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 - 截至2025年4月30日 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