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展须因时而变
金融时报·2025-05-08 12:46
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新规 - 《管理办法》强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坚持准公共定位,保本微利运行,不以营利为目的 [1] - 要求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占比不低于80%,其中500万元及以下占比不低于50% [1] - 提出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规范保前评估、保后管理、代偿追偿等业务流程 [1] 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现状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合作业务规模达5.81万亿元,惠及经营主体超500万户次,支农支小占比98.96% [2] - 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72%,综合融资成本降至4.65% [2] - 部分县级机构出现业务停滞现象,农担公司放大倍数普遍低于国际合理水平(5倍vs8-10倍) [3] 行业运营挑战 - 2023年代偿率1.8%-2.3%与0.72%担保费率形成倒挂,叠加1%运营费用压力 [3] - 存在专业风控人才短缺、代偿资金到位率不足、拨付周期长等问题 [3] - 部分机构因"不能出现风险"要求过度筛选客户或要求反担保,违背担保逻辑 [5] 业务边缘化原因 - 银行数字化转型降低信息不对称,普惠金融覆盖提升导致"去担保化"现象 [4] - 担保服务加重流程复杂度,客户对金融服务体验要求提高 [4] - "见贷即保"合作模式下部分担保公司沦为单纯风险分担工具 [6] 未来发展建议 - 需挖掘"三农"、小微领域贷款担保新需求,探索业务新模式 [6] - 加强风控能力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并引入专业人才 [6] - 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实现高效衔接贷款方和全流程风控赋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