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被罚10万元!因生产废水排放口pH值超标
南方都市报·2025-05-08 15:13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生产废水排放口pH值为12 5 超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处以10万元罚款 [1][2] - 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依据包括《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江门市实施细则 [2][3] - 违法事实发生于2025年2月至3月期间 涉案地址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都会村南岭 [2] 公司项目信息 - 公司承建珠肇高铁江机段JJZQ-3标项目 工程主体为圭峰山隧道 长度4 78千米 是全线重难点及控制性工程 [3] - 项目采用国内首台超大直径TBM/泥水双模隧道掘进机"华隧奋进号" 设备开挖直径14 29米 整机总长145米 总重4250吨 [3] 法律条款 -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可处10万至100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或关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