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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
广州日报·2025-05-08 15:52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旨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调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主体责任落实 [1] - 2025年1月2日群众举报潮州市潮安区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经核查属实后对公司处以30000元罚款,举报人获4500元奖励 [1] - 2025年春节期间市民举报潮州市湘桥区一烟花爆竹零售店超范围经营,现场查获352箱(315.745千克)产品(超许可量52箱),经营者被罚2000元,举报人获3000元奖励 [1][2] - 2024年9月16日群众举报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查处后责令停业,罚款10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170元,举报人获17275.5元奖励 [2] 执法与处罚措施 - 潮州市潮安区应急管理局对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 - 潮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超量存储烟花爆竹立案查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及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2] - 韶关市浈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