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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大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 - 龙大转债回售条款触发因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7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9.30元/股的70%(即6.51元/股)且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2][4] - 回售价格为101.479元/张(含当期利息1.479元/张)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100元×1.8%票面利率×计息天数300天/365天 [5][6] - 回售权利非强制债券持有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未转股债券 [7] 回售程序安排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通过深交所系统申报当日可撤单但确认后不可撤销 [3][9] - 资金清算流程包括发行人5月20日到账5月21日划拨投资者5月22日收款 [3][10] - 回售期间债券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 [10] 税务处理差异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按20%税率代扣代缴税后实得101.184元/张 [6]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免征所得税实得101.479元/张 [6] - 其他债券持有人需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6] 市场交易影响 - 公告发出前龙大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101.479元/张提示投资者回售可能导致损失 [2] - 回售申报期内每日披露提示性公告并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布信息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