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信托旗下产品“中融融筑421号”二审胜诉,前海世茂需支付12.73亿元回购价款

中融信托诉讼案件 - 中融信托旗下产品"中融-融筑4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相关案件二审胜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前海世茂上诉,维持原判 [1] - 法院判决前海世茂需向中融信托支付回购价款12.73亿元及对应违约金 [1] 信托产品详情 - 中融融筑421号成立时拟募集18亿元,实际募集12.54亿元 [1] - 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前海世茂持有的"前海世茂金融中心"35,667.39平方米自持办公物业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期限12个月 [1] - 前海世茂需在投资期满后回购上述特定资产收益权 [1] 产品延期情况 - 塔牌集团曾于2022年6月公告投资该产品1000万元已出现延期,原计划延期24个月 [1] - 截至目前该产品已延期近三年 [1]

中融信托旗下产品“中融融筑421号”二审胜诉,前海世茂需支付12.73亿元回购价款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