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荐工作概述 - 招商证券作为华锐精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1] - 保荐工作分为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持续督导阶段包括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职责 [1][3] -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对华锐精密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中国证监会审核 [1] 持续督导阶段工作内容 -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 [3] - 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3] - 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 [3] - 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报告 [3] 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及时提供所需文件资料,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积极配合尽职调查 [3] -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规范运作,及时准确信息披露,配合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和培训 [4] - 公司对重要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沟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4] 证券服务机构参与情况 - 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过程中尽职开展工作,及时出具专业报告,配合保荐机构协调核查 [4] - 在持续督导期间,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和发行人提供专业意见 [4] 信息披露审阅结论 - 保荐机构审阅华锐精密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认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 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结论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督导责任 [5] 其他事项 - 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需保荐机构处理 [3] -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