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仁东: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之 独立财务顾问: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7 号楼 12 层) 二零二五年五月 声明和承诺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 托,担任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具本核查意见(如 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该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的相 同)。 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 的任何风险责任。 批准生效的仁东控股《重整计划》,交易对方张军红已获得仁东控股 A 股11,126,153 股和现金300万元用以抵偿公司欠付的股权转让款及其利息。至此,前述剩余督导事 项已全部完结。诚通证券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