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概伦电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600999招商证券(600999) 证券之星·2025-05-09 18:49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法定代表人为霍达,保荐代表人为姜博、吴宏兴 [1] - 发行人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06,注册资本43380.444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法定代表人为杨廉峰,无实际控制人 [1]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 保荐工作概述 - 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审核及反馈答复 [1]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包括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关注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关联交易制度完善 [3] -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违反科创板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3] 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 2022年4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4] - 2022年4月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28.28元/股,部分股东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 - 2024年4月公司延长三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5] - 2024年12月股东刘志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 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尽职推荐阶段公司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材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6] - 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规范运作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为保荐机构提供必要支持 [6]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情况 - 保荐阶段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依法出具专业意见,配合保荐机构核查 [7] - 持续督导阶段证券服务机构能按交易所要求及时提供专业意见 [7] 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结论 - 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8] - 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户存储制度,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 其他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