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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致: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 年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 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