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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公司监管情况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但存在一次因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收到监管函的情况 [1][2] 监管措施详情 - 监管函内容:公司于特定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为62,751.51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授权额度12,751.51万元,且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 - 违规条款:公司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5条第一款的规定 [2] -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问题自查整改,完善内控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规范运营 [2] 其他监管情况 - 除上述监管函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