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子公司卧龙牧原与常先云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胜诉
诉讼案件核心判决结果 - 子公司卧龙牧原交付的生猪检疫合格且无蓝耳病临床症状 符合检疫规定[1] - 客户常先云猪场在交付前已存在蓝耳病毒和圆环2型病毒[1] - 官方无害化处理记录显示仅15头能繁母猪 与客户声称的149头母猪及3340头保育仔猪大规模死亡情况不符[1] - 法院驳回原告内乡县鸿福农牧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1] 公司法律风险控制 - 通过司法判决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归属 维护公司生产合规性声誉[1] - 胜诉结果避免潜在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