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日期距召开日超过20天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召开,同步开放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5名,持有72,168,116股,占总股本28.4256% [4][5] - 网络投票股东78人,代表775,700股,占总股本0.3055% [5] - 合计80名中小投资者参与,代表1,077,496股,占总股本0.4244% [5]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最高同意票占比99.9465%(72,723,316股),最低同意票占比99.9319%(72,712,216股) [6][7][8][9][10] - 中小投资者平均支持率79.5359%,反对率最高达20.6033%,弃权率最高5.8283% [6][7][8][9][10]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票占比99.7740%(21,938,996股) [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召集人资格、会议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3][6][11] - 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验证合法有效,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