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股东任翔拟减持0.45%股份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任翔计划减持不超过62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5%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1] - 高级管理人员卢正原计划减持不超过13000股 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 [1] - 减持实施期间为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
股东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任翔计划减持不超过62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5%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1] - 高级管理人员卢正原计划减持不超过13000股 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 [1] - 减持实施期间为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