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 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各类舆情对品牌形象、股价、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潜在影响,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舆情定义涵盖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级为重大舆情(传播广、损失大、股价异动)和一般舆情(其他情形) [1]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 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原则,由董事长领导的舆情工作组(含董事会秘书、高管及部门负责人)负责决策和部署应对方案 [2] - 证券部承担核心执行职能:监控全媒体信息(含社交平台、股吧等)、分析股价异动、上报董事会秘书 [3][4] - 子公司及各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禁止迟报/谎报 [3][4]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制定48小时内应对方案)、主动沟通(保持媒体信息一致性)、系统运作(危机转商机) [4] - 报告流程要求知情人立即上报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需董事长决策并可能向监管部门报告 [4]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召开工作组会议、实时监控、发布澄清公告、开通投资者沟通渠道、法律维权等 [5] 保密与追责机制 - 内部人员及中介机构需履行保密义务,违规泄露信息导致损失将追究法律及内部责任 [5][6]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公司损失时,保留法律追诉权 [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