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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林州重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全体3名监事均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主持[1] 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事项 - 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该决议经监事会审议通过[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2]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且获证监会批复后择机发行[2] - 发行数量不超过1.8亿股 若遇除权除息事项将按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调整[3] - 发行对象为郭浩和郭钏 全部以现金认购[4] - 发行价格定为3.13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交易均价的80% 若遇除权除息将按公式调整[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5] - 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 上市地点为深交所[5] - 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权比例共享[6]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6] 相关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7] - 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7] - 认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法规要求且符合公司战略需求[7] -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8] - 审议通过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8]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综合考虑盈利能力、发展规划等因素[9]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包括制定发行方案、修改条款、办理登记等 授权有效期12个月[9][10][11] 要约豁免事项 - 发行对象郭浩、郭钏现合计持股1.19% 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9.53% 发行后按上限计算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达50.62%[12] -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因认购对象承诺36个月不转让股份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发出要约[12][13] 摊薄回报应对措施 - 公司就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制定填补措施 董事及高管出具相关承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