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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融资策略调整 - 终止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 - 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 [2] 发行方案设计 - 发行方案设计合理且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2] - 发行对象选择范围及标准适当 发行定价原则依据合理 [2] - 预案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 体现融资规划 [2] 募集资金运用 -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3] - 募集资金用于优化财务结构 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 [3] - 提升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增强市场竞争力 [3] 关联交易安排 - 与郭浩、郭钏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条款设置合理 [4] - 认购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 [4] - 符合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规定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4] 股东权益保障 - 所有方案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3][4] -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