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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发行方案概要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8亿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0%,发行价格为3.13元/股[9][10]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11]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郭浩和郭钏,构成关联交易[8][12] - 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从39.53%提升至50.62%,控制权不变[12] 发行背景与目的 - 煤炭行业2024年原煤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3.5%,煤炭机械行业需求稳定[7] - 公司2022-2024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86.21%、84.94%,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6亿、6.3亿、7.1亿元,财务压力较大[8][25] - 募集资金将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8][25] 发行对象情况 - 郭浩现任林州重机控股经理,郭钏现任公司总经理,均为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14] - 郭钏2020-2022年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证监会罚款及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17][18] - 发行对象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代持或结构化安排[19] 财务影响分析 - 以2024年归母净利润9534万元为基准测算,2025年每股收益可能摊薄10%-20%[42][44] - 发行后净资产将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44][48] - 公司已连续三年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末-20.54亿元),未进行现金分红[38] 行业背景 - 煤炭作为主体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56%,"富煤贫油少气"资源禀赋决定其长期重要性[7] - 2025-2026年煤炭行业预计新增产能1.5亿吨/年,带动煤机设备需求[8] - 能源结构转型背景下,煤炭仍将发挥能源安全"压舱石"作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