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司总部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 - 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主持,9名董事全员出席(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张龙及高管列席 [2][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合法有效见证意见 [2][5]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10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 [3][4]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4] -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获得批准 [4] - 董事及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4] 表决程序合规性 - 无否决议案,表决结果未披露5%以下股东的具体投票情况 [2][4]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