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上市及保荐情况 -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5,906,750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1] - 持续督导期限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确认已履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保荐职责 [1][2] 保荐工作内容 - 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协调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反馈意见答复及上市文件提交 [2]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包括9项具体工作内容 [2] -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走访和核查实施持续督导 [3] 重大事项处理 - 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司最初预告净利润700.92万至1,020.88万元,后修正为亏损1,328.81万元,因信息披露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及上交所通报批评 [4][5]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完成整改,分别于2024年6月11日和6月20日提交整改报告 [4][5] 募投项目变更 - 项目延期:三次调整募投项目完成时间,最终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和"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6] - 项目内容变更:2024年8月调整募集资金分配,减少墙布项目投入1,000万元,增加窗帘项目同等金额;12月缩减墙布项目规模至180万米/年,总投资减少15,044.63万元 [7][8] - 保荐机构认为变更程序合规,符合监管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8][9] 公司配合与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积极配合保荐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规范运作并按要求披露信息 [10]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使用完毕部分将继续接受督导,截至2024年底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形 [12] 信息披露与证券服务机构评价 -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被认定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3] - 证券服务机构在发行上市及督导期间勤勉尽职,提供专业意见并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