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部开发区条例施行
中国化工报·2025-05-13 09:54

法规出台与核心定位 - 《湖南省开发区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开发区的地方性法规,旨在通过法治化手段为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1] - 法规核心要求开发区回归经济功能定位,规定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属地政府承担,开发区不得托管或代管行政区划建制,以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使其集中精力抓产业、促创新 [1] 管理体制与运营模式创新 - 针对机构臃肿、效率低下问题,提出“管理机构+公司”模式,允许管理机构与市场化运营公司协同运作,将设计、建设、招商、服务等事项交由市场承担 [2] - 探索无管理机构试点,探索不设立传统管理机构的开发区运营模式,以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市场化导向 [2] 产业发展与升级方向 - 推动集群化发展,明确开发区应当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集群,巩固延伸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科学布局未来产业集群 [2] - 强调创新驱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 [2] - 推动提质增效,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存量用地盘活机制,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挖潜力度,并建立健全国有闲置资产盘活机制和存量企业扩能提质增效机制 [2] 实施保障与发展意义 - 湖南省发改委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细化出台配套政策,并全面总结园区各项改革试点成效,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上升为顶层设计 [3] - 业内人士认为,《条例》施行标志着湖南开发区改革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有望为“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实施和中部崛起注入更强动力 [3] - 郴州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后,开发区将加速剥离非经济职能,集中资源推动产业升级 [3] 开发区经济贡献与改革背景 - 2024年,湖南省137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贡献了全省70%以上的规上工业增加值、4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进出口总额,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引擎 [3] - 长期以来,湖南开发区面临统筹规划不到位、功能定位不清晰、资源闲置浪费、与属地行政区职责关系不顺,以及机构重叠、人员固化等突出问题,改革成为迫切需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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